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运行至今,其救助标准的制定呈现无序化与随意化等乱象,并没有遵循“需要与需要满足”的政策制定原则。本文从低保救助标准制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出发,提出救助标准法定化的路径,使低保救助标准的制定程序更为统一与规范,为社会救助制度的法制化奠定基础。
关键词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
救助标准 /
法定化 /
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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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林莉红、李傲、孔繁华.从宪定权利到现实权利——中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调查[J].法学评论,2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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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征、唐钧、张时飞.将研究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标准”提上议事日程[A].载张时飞、唐钧.中国社会政策研究十年专题报告集——中国社会救助体系的实践与探索[C].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
基金
教育部社科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城市低保家庭贫困代际传递及其阻断政策研究》(10YJC63042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青年项目 《城市居民家庭的贫困脆弱性及其消减研究》(12CSH094),民政部社会救助司2013年委托研究项目《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救助标准的法定化研究》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