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消除村“两委”分设模式中的矛盾冲突和村级权力结构不稳问题,当前全国多数省份正在或者已经推行村“两委”书记主任“一肩挑”模式。“一肩挑”者总揽村“两委”决策、执行和部分监督权力。在这一高度集中的权力结构中,由于组织内部缺乏权力运行的制约机制,以及村庄派系、村民“搭便车”、“依持-庇护”等因素对监督体系的影响,包括上级监督在内的村民监督委员会和党员村民问责回应等监督能力不足。因此必须建立村“一肩挑”决策过程中外部权力的嵌入机制,做实村民监督委员会,创新农村发展项目监督特派小组机制,加强党员村民的民主素质教育,完善村民委员会和农村党支部委员会的选举制度,进一步提高村“一肩挑”权力监督体系的总体效能。
关键词
“一肩挑” /
权力监督 /
制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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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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