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主义的政策话语对基层政权与村庄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乡村基层组织为推动村庄较快发展,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政策实践中发现了土地之于发展的重要性。“富人治村”则顺势而为,成为当前形势下村庄干部选用的主要标准,各地农村也因此呈现出了一种“富人主导型借地发展模式”。这一模式下的乡村治理出现了“富人治村”的不可逆趋势,中低收入阶层被永久排除在村庄权力结构之外;同时这也导致了村庄发展资源的私化与乡村治理“去公共性”特征。
关键词
发展主义 /
富人治村 /
治理逻辑 /
去公共性
{{custom_sec.title}}
{{custom_sec.title}}
{{custom_sec.content}}
参考文献
[1]黄平.发展主义在中国[J].共识,2010(4).
[2]叶敬忠、孙睿昕.发展主义研究评述[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
[3]贺雪峰.论富人治村——以浙江奉化调查为讨论基础[J].社会科学研究.2011(2).
[4]欧阳静.富人治村与乡镇的治理逻辑[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1(3).
[5]袁松.富人治村——浙中吴镇的权力实践[D].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2.
[6]林辉煌.寡头政治与中国基层民主[J].文化纵横,2011(2).
[7]叶敬忠、孟英华.土地增减挂钩及其发展主义逻辑[J].农业经济问题,2012(10).
[8]折晓叶、陈婴婴.项目制的分级运作机制和治理逻辑——对“项目进村”案例的社会学分析[J].中国社会科学,2011(4).
[9]贺雪峰.乡村选举中的派系与派性[J].中国农村观察,2001(4).
基金
2013年度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成果(项目编号:2013YJ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