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爱国主义”足够了吗?

李哲罕

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 ›› 2014, Vol. 15 ›› Issue (3) : 50-54.

PDF(198 KB)
微信公众号
PDF(198 KB)
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 ›› 2014, Vol. 15 ›› Issue (3) : 50-54.
论文

“宪政爱国主义”足够了吗?

  • 李哲罕
作者信息 +
文章历史 +

摘要

经历过纳粹与“二战”后“美国化”的“政治正确的”德国知识分子,放弃了原先基于历史或文化的正当性基础,通过斯特恩贝格尔所提出的和后来由哈贝马斯所提倡的“宪政爱国主义”来寻求能够支持后民族时代正当性的政治制度和政治文化。但“宪政爱国主义”在1989年后遭遇到一系列的挑战:在两德统一后,德国是否可以放弃“宪政爱国主义”和恢复为一个正常的民族国家呢?以及在欧盟扩展、移民潮与全球化的背景下,作为“二战”后特殊历史产物的“宪政爱国主义”若要成为普世性的模式,它足够吗?通过辨析,我们可以发现“宪政爱国主义”的确是不足够的。

关键词

德国 / 宪政爱国主义 / 斯特恩贝格尔 / 哈贝马斯

引用本文

导出引用
李哲罕. “宪政爱国主义”足够了吗?[J]. 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 2014, 15(3): 50-54
中图分类号: D093/097   

参考文献

[1][美]乔治·斯坦纳.语言与沉默:论语言、文学与非人道[M].李小均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
[2]Jürgen Habermas: The New Conservatism[M],Polity,1989.
[3][美]扬-维尔纳·米勒.另一个国度:德国知识分子、两德统一及民族认同[M].马俊、谢青译.北京:新星出版社,2008.
[4][美]扬-维尔纳·米勒.宪政爱国主义[M].邓晓菁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
[5]童世骏.批判与实践:论哈贝马斯的批判理论[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
[6]Karl Loewenstein: “Militant Democracy and Fundamental Right I”[J],in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31 (1931).
[7]张千帆.法国与德国宪政[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1.
[8][德]尤尔根·哈贝马斯.包容他者[M].曹卫东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
[9]应奇.从自由主义到后自由主义[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
[10][英]戴维·米勒.论民族性[M].刘曙辉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0.
[11][德]海因里希·奥古斯特·温克勒.永远活在希特勒阴影下吗?[M].丁君君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2.
[12]Frank Finlay: “Günter Grass’s political rhetoric”, in Stuart Taberner (ed.), 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Günter Grass[C],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9.

PDF(198 KB)

Accesses

Citation

Detail

段落导航
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