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公开原则在行政调查中的正当适用

余韬

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 ›› 2010, Vol. 11 ›› Issue (2) : 6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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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公开原则在行政调查中的正当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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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开是行政程序的基本要求。行政调查作为行政行为的必经程序,必须遵守行政公开原则的要求。然而,行政公开并非绝对。为了保障法律实施,实现利益平衡及行政管理目标,在行政调查中行政公开原则可以被合理限制,允许不公开调查的存在。当然,不公开调查必须满足实体上目的正当、效益满足,程序上排除替代、权利弥补等正当性条件才能被认可。同时,不公开调查存在被行政主体滥用的风险,必须加以严格监控,防止其对行政相对人造成不当侵害。
   

关键词

行政调查 / 行政公开 / 不公开调查 / 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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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韬. 论行政公开原则在行政调查中的正当适用[J]. 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 2010, 11(2): 61-64
中图分类号: D922.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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