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欧盟及其成员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立法体现了四大特点:将环境知情权作为公众参与的前提条件;把公众参与权贯穿于环境立法、执法及监督的全过程;公众参与的方式多样、程序完善;公民救济权较完善。这对我国环保公众参与制度的立法改革,具有借鉴和启示意义。
关键词
发达国家 /
环境保护 /
公众参与制度 /
立法特点 /
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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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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