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代表制肇始于英国,后为大多数代议制国家所采用,以英美法德最为典型;兼职代表制源于苏联,是“苏维埃”代表制度的表现形式,为我国所采纳。比较两者特点可以看出,专职代表制有着兼职代表制无法比拟的优越性。我国的兼职代表制弊端种种,既不利于代表实现选民利益,又阻碍了人大立法、监督权的有效行使。所以,必须改革现行代表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实现人大代表的专职化,以提高人大的决策能力和决策水平。这也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方向。
关键词
专职代表制 /
兼职代表制 /
人大代表(议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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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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