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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是当代中国的必然选择 |
胡锦光 |
胡锦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宪法学、行政法学。邮编:100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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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关系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的实现。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发展和进步,传统的管理思维和方式因失去了发挥作用的基础已经不适应当代中国的实际情况。当代中国由单一利益的社会转变为多元利益的社会、由单一社会核心价值观的社会转变为多元社会核心价值观的社会、由计划经济体制的社会转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由禁止人口流动的社会转变为人口自由流动为常态的社会、由缺乏人权意识的社会转变为人权意识增强的社会、由政府公信力极强的社会转变为政府公信力较低的社会、由政府公职人员不太滥用公权力的社会转变为滥用公权力猖獗的社会等,这些社会变化的基本特征,都要求增强宪法法律的权威、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统一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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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依法治国,
利益多元化,
公权力,
核心价值观,
宪法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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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EB/OL],http://cpc.people.com.cn/n/2014/1028/c64387-25926125.html [2]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EB/OL],http://www.gov.cn/ldhd/2014-02/25/content_2621669.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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