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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作为党内民主建设的核心与根本,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一是要坚持党员主体地位原则。党员民主权利与党员主体地位密切相关,没有党员主体地位就没有党员民主权利。二是要坚持主体平等原则。党员作为党内生活的主体,在党内生活中具有平等的地位。三是要坚持权利义务统一原则。权利义务统一体现了公平与正义的要求,也是实现权利平等的前提条件。四是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应有之义。五是要坚持监督制约原则。没有对党内权力的监督制约,党员民主权利就无法保障。六是要坚持权利法制化原则。健康的民主必然是法制化的民主,法制是民主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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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党内民主,
党员民主权利,
保障制度,
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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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 202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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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一般项目“健全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研究”(13BDJ037)阶段性成果。 |
作者简介: 邸乘光,安徽省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所原所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原主任、研究员,上海唯实文化研究所特聘专家,全国党的建设研究会特邀研究员,安徽省科学社会主义学会名誉会长,安徽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安徽省宣传文化系统“六个一批”(社科理论类)拔尖人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主要研究方向:党的建设与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邮编:230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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